中国豆浆产业增长迅速 面临发展升级与分类管理挑战

2022-11-08 14:55
人均消费量每周少于1杯
工业化生产豆浆和自制豆浆约各占一半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日人均豆浆消费量约为12克。据此推算,当时全国豆浆消费总量约550万吨左右,用于豆浆的大豆消费量约为70万吨。按照近年每年5%—10%的增长速度估算,目前我国豆浆的消费量应该在120万吨左右,以上数据均涵盖了消费者在家自制豆浆以及散装豆浆的消费量。
  根据中食协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显示,我国每年豆浆的消费量约占传统豆制品消费总量的10%—20%,2012年全国用于豆制品的大豆消费量约600万吨,则豆浆的消费量为60—70万吨(该数据不包括消费者自制豆浆及散装豆浆)。
  由此可以推算出,我国工业化生产的豆浆占全国豆浆总生产量的50%左右。
虽然总消费量比10年前约计增长了1倍,但由于人口的增长,按人均估算的消费量应没有增长到1倍,即我国日人均豆浆消费量小于25克,如果按200毫升(克)为一杯来计量,人均每周的豆浆消费量还不到1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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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豆浆分类选择
液态豆浆分为3大类别
按照形态来分,可将豆浆分为两大类:液态豆浆和固态的豆浆粉。
2011年,中食协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并发布了《豆浆》(SB/T 10633-2011)行业标准,该标准对液态豆浆产品的划分和产品指标进行了确定和阐述。根据标准将豆浆分为豆浆、调制豆浆和豆浆饮料。
豆浆是指大豆(不包括豆粕及粉)经脱皮或不脱皮,经浸泡或不浸泡,加水研磨、加热等使蛋白质等有效成分溶出,除去豆渣后所得的总固形物含量在6.0%以上的乳状液。
调制豆浆是指大豆或食用豆粕经浸泡或不浸泡、加水研磨使蛋白质等有效成分溶出,除去豆渣后,添加或不添加豆油或其他的植物油脂、糖类、食盐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可采用高于巴氏杀菌或超高温灭菌等工艺过程制成的总固形物含量在6.0%以上的液体产品。包括调味豆浆和营养强化豆浆。
豆浆饮料是指调制豆浆、大豆蛋白粉(包括大豆豆浆液、豆浆粉、食用豆粕、去除豆渣的大豆植物蛋白粉等),添加或不添加果实的榨汁液(包括果肉及包含了果肉的汁液等)、蔬菜汁、乳及乳制品、其他杂粮谷物类粉末等加工成的总固形物含量在4.0%以上的乳状产品(风味原料的固形物含量比大豆固形物含量少;添加果实的榨汁液的原料的质量的比例应小于10%;不包括经乳酸菌发酵的饮料)。
根据《大豆食品工业术语( S B / T 1 0 6 8 6 -2012)》,对豆浆粉的定义为: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脱皮或不脱皮,经浸泡或不浸泡,加水研磨、加热等使蛋白质等有效成分溶出,除去豆渣后,再经浓缩、喷雾干燥而制成的粉状产品。
原味豆浆产品存在潜力
近3年液态豆浆消费增长迅速
2011年,中食协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对豆制品行业规模企业(年销售额上千万元)开始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液态豆浆增长较快,豆浆粉的增长基本趋于平和。
液态豆浆生产企业投豆量普遍增长幅度较大,如祖名公司增长了20.39%、豆豆集团增长了22.56%、上海张小宝公司增长了42.86%、太原金大豆公司增长了20%、南京果果增长了41.67%,维他奶则增长了近3.5倍。
然而,全国性品牌亟待挖掘。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或是辅料的豆浆产品还未出现代表性的品牌;调制豆浆产品已崭露头角,如维他奶及地区品牌祖名、清美、白玉、豆豆厨、芳临等;豆浆饮料产品的品牌以维他奶、杨协成、祖名、清美等为主要代表。
豆浆粉产量虽然略有下降,但企业销售额有所增长,如益海嘉里、维维等豆浆粉品牌的销售额增长均超过了15%以上。同时豆浆粉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品牌较多且产品比较集中,主要有维维、永和、金龙鱼、冰泉、龙王、冬梅、黑牛、南方、飞鹤等。
多样产品多样渠道
市场有待细化梳理
豆浆的市场渠道目前主要有4个方面:农贸市场,以现磨现卖或散装豆浆为主;早餐摊点,以现磨豆浆或简易纸杯包装的豆浆产品为主,该渠道消费量较大;餐厅,一类是品牌连锁快餐厅,以豆浆粉冲调为主,少数采用现磨或浓缩浆冲调,另一类是中餐厅,以饭店自磨豆浆为主,少数饭店则采用现成的包装产品;卖场,大型超市或连锁超市以固态豆浆粉为主,液态豆浆的包装产品较少,零售小卖部则只有少量的品牌豆浆粉产品。
在产品的包装形式上,液态豆浆的包装形式主要有纸盒利乐砖、百利包、塑料瓶、自立袋、易拉罐、玻璃瓶等;豆浆粉主要以塑料袋包装,内含若干袋独立的小包装为主。
从口味上看,调制豆浆口味有淡味豆浆、甜味豆浆、黑豆豆浆、红枣豆浆、麦香豆浆、巧克力味豆浆;豆浆饮料有甜味、巧克力味等;豆浆粉则包括了原味、甜味、麦香及钙强化型等。
标准归口不一
5项产品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
我国豆浆行业的管理目前还较为混乱。
首先,豆浆和豆浆粉企业在申报QS时,其申报身份是在不同的类别中,液态豆浆生产的许可证可在两类产品中申请:一个是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另一个是饮料(蛋白饮料类),而豆浆粉是在饮料内申证。由于豆制品和饮料是两个不同的申证类别,有着不同的申证和审查细则,因此企业申报何种类别将影响到该产品今后的定位。
第二,行业管理的标准状况。除了针对食品的基础性安全标准外,目前豆浆类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两个:《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在国家豆制品或者豆浆、豆浆粉安全标准尚未出台之前,该两项卫生标准视同国家安全标准。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9月卫计委发布公告:现有的食品产品标准(包括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和带强制条文的产品标准)进行清理,将《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和《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将《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废止整合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这将涉及今后产品是参照豆制品来管理,还是参照饮料来进行管理。
从产品质量标准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与豆浆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有5个,均为推荐性标准。液态豆浆有《非发酵豆制品》GB/T22106,《豆浆》SB/T10633,《植物蛋白饮料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QB/T 2132,《早餐工程食品植物蛋白饮料》SB/T 10506,豆浆粉执行标准《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